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nxjxgcxh | 发布时间: 2020-04-22 | 16242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79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人社〔2018132号)和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称评审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系列评审单位按照《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表》(见附件1)确定的时间,抓紧制定职称评审安排计划,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印发。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议按计划进行。各市、县(区)职称评审时间参照附件1执行。

(二)个人申报。2020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18.95.135.211:8005/zcps/)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51日至65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中小学教师、经济系列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自主评审单位网上报名时间由各单位自主确定。

2.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申报高级职称的,须上传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公示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目录、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不推荐的申报人, 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

(四)逐级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和评审单位在申报工作开始前完成网上信息注册。人社部门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单位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注册单位是否为本地企事业单位,是否具有评审权限)。评审单位要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完成评审准备工作,包括完善评委专家库、组建评审委员会。要按照规定时间发出评审活动通知(标题要明确评审范围、系列名称、评审层级;内容要明确申报时间、所需材料清单和受理单位联系方式等)。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