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nxjxgcxh | 发布时间: 2020-04-22 | 16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3)。

(四)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以往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高等院校。将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及以下、实验、档案、图资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将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自治区农科院、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对防控疫情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倾斜。对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我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时、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业务能力考试、论文论著等限制直接报考初中级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一次,并对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经历视同一年基层服务经历,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历、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等均可作为成果,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对其他各领域参与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可作为参评职称的重要业绩成果。

(六)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宁人社发〔201880号)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达到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系列(专业)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自主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因驻外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现场面谈评审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远程面谈评审。

三、完善职称评价体系

(一)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可采用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必须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对专业技术人员拟提交面试答辩的论文、案例、论著或工作报告等资料,要先行组织专家进行盲评,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