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nxjxgcxh | 发布时间: 2020-04-22 | 16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 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干评不一致的;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⑤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⑥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审查备案。召开评审会前15天,各评审单位要将审核情况、评审工作方案进行报备。县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主评审单位报评审系列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未经同意不得召开评审会。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报备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审核情况及召开评审会议的报告(含申报情况、资格审核情况、评审会时间、拟抽取评委等情况)、申报人员花名册、职称评审一览表、破格申报参评说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结果一览表。

评审结果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评审结果、评委名单、表决票汇总表、评审工作总结等。

(六)证书发放。评审工作要全程在评审系统中操作,包括材料审核、专家抽取、答辩评分、专家意见、投票表决、证书审核等环节。评审会议结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结果审核。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评审单位要按照“谁核准公布、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做好电子证书数据整理、核准和发放工作,确保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和下载电子职称证书,需要使用电子职称证书时,可通过电子职称证书“资格核验”功能随时查询。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分层分类修订评审条件。今年要全面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修订工作,有关单位要结合区情和行业发展实际,广泛听取用人单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建议,把政治思想、职业素养、知识更新、专业能力、实绩贡献等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引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高教、农业、卫生计生、文博、图资、群文、艺术、出版等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要在5月底前完成初稿。今年,自然科研系列、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各专业可参照新旧两个条件评审进行过渡,已完成新旧条件过渡的系列全部使用新条件评审。

(二)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有效衔接。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