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量、标准化、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来源: | 作者:nxjxgcxh | 发布时间: 2020-03-26 | 19090 次浏览 | 分享到: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应级别其他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相应专业为:

①计量专业:参与制修订1项国家、行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型式评价大纲)经审批发布实施;或参与完成2项非常规计量测试项目通过验收,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或建立1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经考核合格;

②标准化专业:参与制修订1项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1项以上或参与制修订2项地方、团体标准(规范);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2项或参与制修订3项以上企业标准,或参与建立1项以上企业标准体系,经审批后发布实施;

③质量专业: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自治区新开展检验项目2项并投入实际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参与制修订1项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1项以上或参与2项地方、团体标准(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并发布实施。

3)获得2项国家授权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证书等,并至少有1件实现成果转化后,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公开刊物(专业期刊)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受到本领域专家认可。

第七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和要求

长期工作在专业技术工作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独立解决学术研究和工程实践中的复杂技术难题,具有指导和培训工程师的能力。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工程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入职后经考核评审可直接确认。

(二)专业工作能力业绩要求

1.在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1项国家级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2项省部级,或主持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本领域的技术保证,编制相关的技术总结和专项报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验收。

2)相应专业为:

①计量与标准化专业: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3项本领域新产品及新材料研发、工程项目设计、重大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及产业化应用、计量新产品样机试验验证等项目,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编写相关技术标准、专项技术报告,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