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量、标准化、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来源: | 作者:nxjxgcxh | 发布时间: 2020-03-26 | 19087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经考核评审直接确认。

(二)专业工作能力业绩要求

1.专业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本专业领域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并能圆满完成任务;

2)能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

2.业绩与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技术项目并编写相关技术文件;

2)作为技术人员参与编写专题研究、专项技术报告、检测鉴定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认可。

第六条  申报工程师的条件和要求

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程师的能力。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经考核评审直接确认;

(二)专业工作能力业绩要求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相应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和工程项目,在项目中承担本领域技术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或验收。

2)相应专业为:

①计量专业: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1项以上单位自立项目或参与1项本领域新技术引进消化、检测技术设备改进、计量新产品型式评价试验、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实施,承担其中计量、检测等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并取得较大成效;

②标准化专业: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1项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或参与完成1项技术引进或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标准化技术工作,经相关部门认可,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③质量专业: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2项省部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行业领域产品质量调查、监督、风险监测等工作,并编写专项分析报告;或参与完成1项重大质量仲裁检验、司法鉴定、涉外质量纠纷检验等工作,编写专项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对裁定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2.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相应业绩与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